聖訓 2379: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四十三篇:水利2379薩利姆·本·阿卜杜拉據其父傳述:使者說:“誰購買了已受過粉的棗樹,則樹上所結的果實仍歸出售者,除非買賣雙方在交易時已議定果實隨樹一齊出售。誰購買了一位擁有一些財產的奴隸,則這些財產仍歸出售者,除非買賣雙方在交易時議定人財一齊出售。”[2203,2204,2206,2716]

相關注釋共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