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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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篇:耕種2339拉菲爾·本·赫蒂季傳述:我的叔父祖海爾說:“安拉的使者禁止我們做某事,這對我們是有益的。”我說:“安拉的使者所說的任何話都是正確的。”他說:“使者派人把我找去,問道:‘你們如何處理你們的土地?’我答道:‘我們把土地按四分之一的分成法出租出去560,或者是以一定沃斯格561的大麥和椰棗為租金而出租出去。’使者說:‘別那樣做,你們可以自己耕種土地,或者白送給他人耕種,也可以讓土地閒置。’我說:‘我們聽從你的562。’”[2339,2346,2347,4012,4013][560],[56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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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號注釋號注釋
3560另一傳述是:“以把河岸上的莊稼產量歸我們為條件而出租出去。”——譯者注
3561數量名。——譯者注
3562請與2330段聖訓共參。使者在此的說法是針對具體背景的。因當時遷士們初到麥迪那,一無所有,故使者鼓勵輔士們把土地無償送給遷士們種,以幫助他們。使者並未從根本上反對土地出租。——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