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2175:
書
聖訓號
正文
相關聖訓
注釋
第三十五篇:商業
2175
艾布·白克拉提傳述:安拉的使者說:“金對金、銀對銀,必須等量交換,當面交清。不過,你們可按你們願意的方式,做金換銀和銀換金的交易。”
[2175,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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