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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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篇:商業2168阿伊莎傳述:白麗拉來找我說:“我已同意付給我的主人九個歐基亞的金子,每年付一個,作為我的贖金。請幫幫我忙吧!”我說:“我願意為你償付全部贖金,但你的主人必須同意你的‘瓦拉’歸我。”於是,白麗拉回去轉達了我的意思,但她的主人們拒絕接受。白麗拉離開她的主人們又來到我這裡,正好主的使者在坐。白麗拉說:“我轉告了你的意思,但他們堅持要享有‘瓦拉’。”使者聽了事情的整個經過後,說道:“你去買下她,並且堅持把她的‘瓦拉’歸你作為協議的條件。因為‘瓦拉’應歸於釋奴者。”我就如是做了。然後,主的使者在人群中站起來演講,他先讚頌了安拉,而後說:“人們是怎麼回事呢!竟然提出安拉的經典內沒有的條件!離開天經而撰造的條件,哪怕有上百條,亦屬無效。因為安拉的判決最正確,安拉的條件最可靠。‘瓦拉’只歸於釋奴者。”[456,1493,2155,2536,2560-2565,2578,2717,2726, 2729,5097,5279,5284,5430,6717,6751,6754,6758,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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