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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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篇:打獵或者類似活動的罰贖1863伊本·阿拔斯傳述:當使者朝完正朝返回時,他問一位名叫烏姆·西娜的輔士婦女道:“什麼妨礙你同我們一起去朝覲呢?”那位婦女回答說:“因我的丈夫艾布·西納去朝覲時騎走了一峰駝,家中留下的一峰駝是澆地的,故我……。”使者聽後說:“齋月內的副朝相當於正朝或者相當於同我一起(完成的)正朝。”[1782,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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