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1828:
書
聖訓號
正文
相關聖訓
注釋
第三十篇:打獵或者類似活動的罰贖
1828
阿卜杜拉·本·歐麥爾傳述:哈芙賽說:“主的使者說:‘受戒者殺死五種動物者無罪:烏鴉、凶鷂、蠍子、蛇和瘋狗。’”
[1826,1827,1828,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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