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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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篇:副朝1795艾布·穆薩傳述:他說:“我前去見使者,他當時在白圖哈儀,他的駱駝跪著。使者說:‘你朝覲了嗎?’我回答說:‘是的。’他問:‘你如何受戒?’我回答說:‘我念了應召詞,受了像您所受的戒一樣的戒律。’”使者說:“你做得真好,你去巡遊天房、賽法和麥爾臥,然後開戒吧。’我就按使者所示巡遊了天房、賽法和麥爾臥。然後,我到蓋斯部族的一位夫人那兒,請她給我抓了頭上的蝨子。然後,我就受了正朝的戒。我一直還以此為他人解釋教律,直到歐麥爾執政時期,他說:‘如果我們遵行安拉的《古蘭經》,則《古蘭經》命令我們全美(正副朝)420;如果我們遵從使者的話,則他沒有開戒,直到牲到達其定所421。’”[1559,1565,1724,1795,4346,4397][4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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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0這是指連朝而言。——譯者注
3421這是指連朝而言。——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