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1708: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二十六篇:朝覲法典(儀式)1708納菲爾傳述:在伊本·祖拜爾執政時的“戶魯林耶之朝覲”的那一年,伊本·歐麥爾要去朝覲,有人就告訴他說:“人們之間即將爆發戰爭,我擔心他們會妨礙你去朝覲。”伊本·歐麥爾聽後說:“果真如此,我就採取像當年使者所採取的行動,請你們見證,我一定要去完成副朝,因為安拉說:‘安拉的使者是你們最好的楷模。’”他到拜達儀的高處時喊道:“正、副朝的條件一樣,請你們見證,我要同時完成正朝和副朝。”他為買下的牲掛上了項圈後就到麥加去了。他巡遊了天房和賽法。此外,他沒再做什麼。他沒開戒,直到宰牲日,他宰了牲,剃了頭。他主張他以首次巡遊完成了正朝和副朝的巡遊,並說:“使者就是如是做的。”[1639,1640,1693,1708,1729,1808,1810,1812,1813,4183,4184,4185]

相關注釋共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