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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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訓號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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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第二十六篇:朝覲法典(儀式)
1687
伊本·阿拔斯傳述:從阿爾法特到穆茲代裡法的途中,使者後捎著吳薩麥。而後,從穆茲代裡法到米納的途中,使者則後捎著法德勒。伊本·阿拔斯說:“他們倆都曾說:‘使者一直念著應召詞,直到投石為止。’”
[1543,1544,1670,1685-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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