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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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篇:朝覲法典(儀式)1588吳薩麥·本·栽德傳述:他問使者到:“安拉的使者啊!你到麥加時將住在哪裡?住在你的宅院裡嗎?”使者說:“難道阿給勒給我們留下了點財產或者地方不成?確實,阿格利和塔利卜二人繼承了艾布·塔利布的房產,而賈法爾和阿裡二人則沒有繼承絲毫,因為他們二人是穆斯林,而前者則是非信士。”歐麥爾說:“信士不能繼承非信士的遺產。”伊本·希哈布說:“他們曾就以下的經文而解釋了(遺產問題),即安拉說:‘通道而且遷居,並以自已的財產和生命為安拉而奮鬥的人和款留(使者),贊助(正道)的人,這等人互為監護者。’”(《古蘭經》8∶72)[1588,3058,4282,6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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