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1556: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二十六篇:朝覲法典(儀式)1556聖妻阿伊莎傳述:她說:“在辭朝那年,我們和使者一起出發了,我們只受了副朝的戒。使者說:‘帶獻祭者受正朝和副朝的戒,等完成正朝和副朝後再開戒。’我到麥加後就來了月經,我沒巡遊天房,也未在賽法和麥爾臥二地間奔走。我向使者說了我來月經的事兒,他說:‘你解發梳頭,受正朝的戒,並放棄副朝。’我就照使者的話做了。當我們完成了正朝(我的月經也幹了)時,使者就派我的弟兄阿卜杜·拉赫曼陪我到了泰恩姆,我在那裡完成了副朝。使者說:‘這次副朝就是彌補你上次副朝之失。’阿伊莎說:‘那些只受副朝戒的人,他們巡遊了天房,在賽法和麥爾臥二地之間奔跑後就開了戒。最後,他們從米納返回後又巡遊了一次天房。至於同時完成正朝和副朝者,他們只進行了一次巡遊。’”[305,316-319,328,1516,1517,1556,1557,1560- 1562,1638,1650,1709,1720,1733,1735,1762,1771-1773,1783,1786-1788,2952,2984,4395,4401,5329,5548,5559,6157,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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