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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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篇:開齋捐1504納菲爾據伊本·歐麥爾傳述:安拉的使者規定:凡是穆斯林,包括奴隸、自由人、男人、女人、小孩和大人,都應各自交一“薩爾”椰棗或大麥為開齋捐。[1503,1504,1507,1509,151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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