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1468: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二十七篇:天課1468艾布·胡萊勒傳述:安拉的使者下令征課後,征課員來向使者說:“伊本·哲米利、哈利德和阿拔斯三人拒絕交納天課。”使者說:“伊本·哲米利為何拒納天課?他過去是位窮人,安拉和他的使者不是已經幫助他致富了嗎!至於哈利德,你們則虧了他,因為他早已把他的甲胄捐獻給主道361了,那些甲胄隨時待命。至於我的叔叔阿拔斯·本·阿卜杜·穆團裡布,他不僅要交納天課,而且多交納一倍才對。”[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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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1這句話我採取了意譯,原文可以直譯為:“為了主道,哈立德留著那些甲胄。”這兒的“甲胄”一詞是複數,所以注釋家們認為,是指戰騎、槍矛、鞍鐙、戰袍、等。哈立德把一切都奉獻給了主道,包括自己的身體,再也沒有什麼可交納了,他的一切都是天課。但是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他是富翁,必須交納天課,聖訓中使者的叔叔阿巴斯就是一例,不是說他上了戰場就不交納天課了。——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