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1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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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篇:天課1461艾奈斯·本·馬立克傳述:麥迪那的輔士中,艾布·泰勒哈擁有的椰棗園最多,而他最喜歡的椰棗園則是清真寺對面的拜魯哈椰棗園,主的使者經常進去喝園中甘甜的水。艾奈斯說:當“你們絕不能獲得全善,直到分舍自己所愛的事物358”這段《古蘭經》節文下降後,艾布·泰勒哈就向使者說:“安拉的使者啊!安拉確已說了‘你們絕不能獲得全善,直到你們分舍自己所愛的事物’的話。對我來說,我最喜愛的財產就是拜魯哈椰棗園,我已把它作為安拉的濟品,我希望把它儲存到安拉那裡,並希望以此得全善。主的使者啊!哪裡需要,你就把它用在哪裡吧。”主的使者聽後說:“好極了,這可是一筆獲利的財產,這可是一筆獲利的財產啊!我已經聽到了你之所言。不過,我認為你還是把它分散給你的親戚吧。”泰勒哈說道:“主的使者啊!我就這樣辦理。”然後,他就把椰棗園在他的親戚和他的叔叔的兒子們之間進行了分配。[1461,2318,2752,2758,2769,4554,4555,561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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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8(《古蘭經》3∶92)——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