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1398: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二十七篇:天課1398艾布·哲姆賴傳述:我聽伊本·阿拔斯說:“阿卜杜·蓋斯的使團前來覲見使者,他們說:‘主的使者啊!我們屬於勒比爾部族,在我們和你之間有穆達爾的逆徒們隔著,我們只能在禁月來見你。請你給我們一些指導吧,我們不僅自己遵守,而且把你的指導告訴給我們留在家裡的人。’使者說:‘我命你們四件事,同時也禁你們四件事。命你們的四件事是:1)信仰安拉,並見證除了安拉,別無主宰——使者說時,還彎了一下手指。2)履行拜功。3)完納天課。4)交納戰利品的五分之一。禁止你們的四件事是:1)東巴議。2)納給爾。3)漢特目。4)麥茲法提。”[53,87,523,1398,3095,3510,4368,4369,6176,7266,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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