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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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訓號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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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第二十七篇:天課
1395
伊本·阿拔斯傳述:使者派穆阿茲前往葉門時對他說:“你先勸告他們‘見證除了安拉,別無主宰;並見證我是安拉的使者。’如果他們聽從了這個勸告,然後你再教導他們說:‘安拉為他們制定了晝夜禮五番拜。’如果他們連這項勸告也聽從了,然後你再教導他們說:‘安拉從他們的財產中為他們規定了天課。天課取自富人,用之于窮人。’”
[1458,1496,2448,4347,7371,7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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