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1239: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二十四篇:殯禮1239白拉·本·阿齊蔔傳述:他說:“安拉的使者命令我們做七件事,禁止我們做七件事。命令我們做的七件事是:送殯、探望病人、應邀赴約、援助受壓迫者、幫助發誓者實現誓言、向致賽倆目問好者,回敬賽倆目、當打噴嚏者讚美安拉時,回其‘願安拉賜福於你’。禁止我們做的七件事是:使用銀質器皿、使用銀盤、戴金戒指、用‘哈麗莉’、用‘嫡芭璣’、用‘竿型耶’和‘易絲臺布熱哥318’。”[2445,5175,5635,5650,5838,5849,5863,6222,6235,6654][318]

相關注釋共1 條:
卷號注釋號注釋
2318此皆為綢緞之名稱,大部分名稱因產地而得名。以往我都是直接翻譯了出來,但“綢緞”一詞足可以概括之,而阿拉伯語的詞彙又是四五個,表達的是同一個意思,故我又覺得音譯要來得更直接些。——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