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523: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九篇:拜功時間523伊本·阿拔斯傳述:阿卜杜·蓋斯代表團來覲見使者,他們說:“我們是拉比阿部族中的一支,我們只有在禁月裡來覲見您,請您向我們訓示吧!我們自己遵從且把它傳給留鄉的人。”使者說:“我命令你們四件事,禁止你們四件事。你們必遵的四件事是:信仰安拉——使者向代表團的人解釋道:信仰安拉是指見證安拉之外,別無主宰,並見證我是安拉的使者,這是其一;持守拜功,這是其二;完納天課,這是其三;交給我你們所獲得的戰利品的五分之一,這是其四。必須棄絕的四件事是:1)東巴議;2)納給爾;3)漢特目;4)麥茲法提195。”[53,87,523,1398,3095,3510,4368,4369,6176,7266,755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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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參閱第53段聖訓的注釋。——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