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112: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三篇:知識112艾布·胡萊勒傳述:在解放麥加那年,胡紮阿部族殺了白尼·萊斯部族的一個人,以報復其族人之被殺者。有人把這一事件告訴了使者。使者立即騎上乘騎對眾人演講道:“安拉為了保護麥加,制止了象軍。如今,他把麥加交給了他的使者和眾信士來管理。須知,安拉曾特許我在麥加與敵人在白天的幾個時辰作戰,此外,無論是過去,還是以後,只要在此廝殺皆為非法。須知,麥加是安拉的禁地,在此不得砍伐樹木,不得割帶荊棘的灌木,不得砍伐樹木,不得撿遺失物,除非是失主自己來拿。被殺者(的親人)要麼接受對方抵命,要麼接受命價賠償,二者任擇其一。”使者說到這兒時,一位名叫艾布·夏漢的葉門人站起來說:“使者啊!請你給我寫下這段聖訓吧。”使者遂命人給他寫了。然後,一位古萊氏人說:“使者啊!雄刈萱可否例外?因我們的墳墓和家庭都離不開它。”使者說:“雄刈萱例外。”[112,2434、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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