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25: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二篇:信仰25伊本·歐麥爾傳述:使者說:“我奉命與人們戰鬥,直到他們見證除了安拉,別無主宰,並見證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履行拜功,完納天課。如果他們都如是做了,則他們的生命和財富將會受到保障。除非是觸犯了伊斯蘭所規定的36,……。至於對他們的清算則歸安拉。”[36]

相關注釋共1 條:
卷號注釋號注釋
136比如殺人越貨的一個人,即使他是穆斯林,也必須按伊斯蘭法給予處治。——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