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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篇:判決 【論一個人在何時被任命為法官?哈桑說:“安拉與法官們結了如下的約:勿跟隨私欲、勿怕人、勿以些微的代價而出賣他的啟示。”哈桑接著念了以下的經文:“達五德啊!我確已任命你為大地的代治者,你當替人民秉公判決,不要順從私欲,以免私欲使你叛離真主的大道;叛離真主的大道者,將因忘卻清算之日而受嚴厲的刑罰”(《古蘭經》38∶26)又,“我確已降示《討拉特》,其中有嚮導和光明,歸順真主的眾先知,曾依照它替猶太教徒進行判決,一般明哲和博士,也依照他們所奉命護持的天經而判決,並為其見證,故你們不要畏懼人,當畏懼我,不要以我的跡象去換取些微的代價。誰不依照真主所降示的經典而判決,誰是不通道的人。”(《古蘭經》5∶44)又,“(你應當敘述)達五德和蘇萊曼,當百姓的羊群夜間出來吃莊稼的時候,他倆為莊稼而判決,對於他們的判決我是見證。我使蘇萊曼知道怎樣判決。每一個我都賞賜了智慧和學識。我使群山和眾鳥隨從達五德一道讚頌我。我曾經做過那件事了。”(《古蘭經》21∶78-79)哈桑繼續說:“安拉讚美了蘇萊曼先知,但並沒有譴責達吾德先知。如果安拉未曾提及這兩位元使者,我都會認為法官們自毀了。但是,安拉讚揚了蘇萊曼據自己的智慧而給出的判斷,他也原諒了達吾德依據自己的演繹而給出的判斷。”穆紮黑穆·本·祖菲爾說:“歐麥爾·本·阿卜杜·阿齊茲對我們說:‘有五種品德法官應該擁有,缺一者必有缺陷。這五種品德是:機敏、溫和、清廉、剛正、好學善問。’”兼論長官們和天課管理者的報酬。法官舒萊赫一直從他的工作裡拿取報酬。阿伊莎說:“監護人根據自己的工作可以合理地拿取工資。艾布·伯克爾和歐麥爾都是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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