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九十二篇:詭計 【論在送禮和先買權(中玩詭計)。有人說:“如果一個人把一千或者更多的迪爾漢作為禮物送了人,那些錢在後者那裡放了若干年,然後他又玩了一個計謀把錢要了回去,這樣他們兩個人都不交納天課。在這個案例裡,有人就禮物方面違反了使者,但是他卻逃避了交納天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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