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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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篇:屠宰和打獵 【論用弓打獵。哈桑和伊蔔拉欣二人說:“一個人獵中獵物時割掉了獵物的一隻前蹄或者後腿,那麼他不要吃他割掉的那個部分,但可以吃剩餘的部分。”伊蔔拉欣說:“如果你打擊的是獵物的脖子或者腰部,那麼你可以吃它。”栽德說:“阿卜杜拉的一位家人無法獵殺一頭野驢,所以他就讓其他人怎樣容易,就怎樣獵殺那頭野驢。他讓他們把被打擊的部分扔掉,吃剩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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