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六十九篇:待婚 【論安拉說:“你們中棄世而遺留妻室的人,她們的妻子當等待四個月零十日;待婚滿期的時候,她們關於自身的合理的行為,對於你們毫無罪過。安拉對於你們的行為是徹知的。”(《古蘭經》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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