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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篇:丁稅和媾和 【論如果人們說“索白艾納”(改教)而未認真的說“艾斯勒目納”(我們已經信奉伊斯蘭教),(他們的這種說法應該是被接受的)。伊本·歐麥爾說:“哈利德(在戰場上)開始殺這樣的多神教徒,(認為他們應當說‘艾斯勒目納’)。使者說:“主啊!我與哈利德的行為是不相干的。”歐麥爾說:“如果一個人對另一個人說‘買特熱斯’833(你別害怕)的話,那就等於給予他安全保護,真主確知任何語言。歐麥爾(對波斯首領胡爾目贊)說道:“說吧!無妨。”(這句被看作是給予保護的一種表示。)兼論與多神教徒簽訂和平條約,用錢財或其他方式謀求和解。又論違反和約條款的罪,主說:“如果他們(敵方)傾向和平,你們也應當傾向和平,……。”(《古蘭經》8∶6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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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3原文是波斯語。——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