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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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篇:五分之一制 【論主說:“你們應當知道你們所獲得的戰利品,無論是什麼,都應以五分之一歸主、使者、至親、孤兒、赤貧、旅客……。”(《古蘭經》8∶41)此段經文意指使者對戰利品的五分之一擁有分配權。使者常說:“我不過是個分配者和保管者,真主才是真正的賜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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