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五十八篇:五分之一制 【論聖妻們的房子,以及由她們而得名的房子。主說:“你們(聖妻)應安居於你們的家中。”(《古蘭經》33∶33)又,“通道的人們啊!你們不要進使者的家,除非得到許可。”(《古蘭經》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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