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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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篇:作證 【論男孩子的成丁及他們的作證。安拉說:“當你們的孩子成丁的時候,教他們像他們之前的成丁者一樣,隨時向你們請求接見。”(《古蘭經》24∶59)穆吉拉說:“我第一次夢遺時,正值十二歲。”女孩子的成丁從來月經開始。因安拉說:“你們的婦女中對月經已絕望的,如果你們懷疑,就以三個月為她的待婚期;還沒有月經的,也是這樣;懷孕的,以分娩為滿期。”(《古蘭經》65∶4)哈桑·本·薩利赫說:“我發現我的一位女鄰居二十一歲就當上了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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