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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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篇:雇傭 【論淫婦和女奴所掙的錢。易蔔拉欣主張:哭喪女和歌女的酬金是令人厭惡的。安拉說:“……,如果你們的婢女,要保守貞操,你們就不要為了今世生活的浮利而強迫她們賣淫。如果有人強迫她們,那麼,在被迫之後,安拉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古蘭經》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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