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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篇:商業 【論安拉說:“安拉准許買賣,而禁止高利貸。”(《古蘭經》2∶275)又,“……,但你們彼此間的現款交易,雖不寫買賣契約,對於你們是毫無罪過的,……。”(2∶282)兼論安拉(就買賣事項)所說的。安拉說:“當禮拜完畢的時候,你們當散佈在大地上,尋求安拉的恩惠,你們當多多地紀念安拉,以便你們成功。當他們看見生意或遊戲的時候,他們離散了,他們讓你獨自站著。你說:‘在安拉那裡的,比遊戲和生意還好,安拉是最善的供給者。’” (62∶10-11)又,安拉說:“通道的人們啊!你們不要借詐術而侵蝕別人的財產,惟借雙方同意的交易而獲得的除外。”(《古蘭經》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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