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
書
聖訓號
正文
相關聖訓
注釋
第八篇:禮拜
【論在清真寺裡可以對男女之事進行審判和令其雙方發詛咒誓(Lian)167】
[167]
相關注釋共1 條:
卷號
注釋號
注釋
1
167
請參閱“發詛咒誓(Lian)”詞條解釋。——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