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 :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四篇:小淨 【論掉進奶油或水中的穢物。祖赫裡說:“只要水的色、氣和味未變,就可用。”罕瑪德說:“死鳥羽毛掉進水裡後,此水可用。”祖赫裡說:“就死物的骨頭,如象的骨頭等製作成梳子用來梳頭或者製作成器皿用其盛油,我知道大多數前輩學者把此看作是允許的。”伊本·西林和伊蔔拉欣主張:“買賣象牙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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