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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信仰 【論信仰就是行為37,因為安拉說:“這是你們自己的善功而得繼承的樂園。”(《古蘭經》43∶72) 有些學者們就安拉的“以你的主發誓,我必將他們全體加以審問──他們生前的行為38”的經文解釋說:“要根據(他們是否宣讀過)‘唯安拉是真主,其它的皆不是真宰’的宣言。”安拉說:“工作者應當為獲得這樣的成功而工作。”(《古蘭經》37∶61)】[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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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信仰是行為”一句中的“行為”包含所有有益於個人、家庭和社會的工作。另外,這兒的行為也包括心的行為,比如本段聖訓中使者說“信仰主,及其使者”的話就是例證。——譯者注
138《古蘭經》16∶92-93。——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