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聖訓 5213 相關的聖訓共2 條:
書
聖訓號
正文
相關聖訓
注釋
第六十七篇:婚姻
5213
艾奈斯傳述:安拉的使者說:“傳統就是:一個人如果聘娶了一位處女為妻,他先在她那裡待上七天。如果他娶的是寡婦,他先在她那裡待上三天。然後,他再在妻室間平均分配夜宿權。”
[5213,5214]
第六十七篇:婚姻
5214
艾奈斯傳述:他說:“傳統就是:如果一個人娶了一位處女為妻,而這個人已經娶了一位寡婦為妻,那麼他先在那位少妻那裡過七日,而後再在妻室間平均分配夜宿權。”艾布·格倆白說:“這段話是艾奈斯說給使者,而後得到使者許可的聖訓。”
[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