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聖訓 5112 相關的聖訓共2 條: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六十七篇:婚姻5112伊本•歐麥爾傳述:安拉的使者禁止‘施阿熱’婚姻。所謂‘施阿熱’婚姻是指兩個男的互相把自己的女兒嫁給對方,聘金由此對銷1508。[5112,6960][1508]
第九十二篇:詭計6960納菲爾據伊本•歐麥爾傳述:他說:“安拉的使者禁止‘施阿熱’婚姻。”次傳述人歐拜德說:“我問納菲爾道:什麼是施阿熱婚姻?”他回答說:“所謂‘施阿熱’婚姻是指兩個男的互相把自己的女兒或者姐妹嫁給對方,聘金由此對銷2030。”有些人說:“一個人在‘施阿熱’的基礎上以欺騙的方式結婚了,那麼婚姻是合法的,而條件卻是非法的。”也有人就臨時婚姻給出了以下的看法,即:“婚姻是非法的,條件也是非法的。”有些人認為:“‘施阿熱’的婚姻和臨時婚姻都是合法的,但條件卻是非法的。”[5112,6960][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