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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第五十五篇:條件2712麥爾旺和米斯沃爾·本·麥赫拉瑪二人據聖門弟子們傳述:當蘇海勒·本·阿慕爾同意和使者簽訂侯代比亞條約時,他提出的條件中有一項是:“凡是從我們這邊到你們那邊的人,即使他已加入伊斯蘭教,你們也必須把他遣返回來,並且在我們和他之間的事情上不得介入。”信士們對於這項條件十分不滿和厭惡,但蘇海勒寸步不讓,使者只好和蘇海勒簽訂了這個條約,並且把艾布·詹德利歸還給他的父親蘇海勒。此後,使者把在(停戰)這一時期內從麥加來的任何人,即使是穆斯林,也都遣返了回去。一次,一夥女遷士們逃到使者這兒來了,其中有歐格白·本·艾布·穆艾特的女兒烏姆·庫勒蘇姆,當時她還是一位少女。她的家人來到使者這兒,要求使者把她遣返回去,但使者拒絕了,因為當時啟示已下降,即“通道的人們啊!當信女們遷移而來的時候,你們當試驗她們。安拉是至知她們的信德的——如果你們認為她們確是信女,那麼,就不要使她們再歸不通道的丈夫。她們對於他們是不合法的,他們對於她們也是不合法的,……。”(《古蘭經》60∶10)[1694,1695,2698,2699,2700,2701,4252]
第二十六篇:朝覲法典(儀式)1694米斯沃爾和麥爾旺二人傳述:他們說:“在侯代比亞和約那年,使者在千余聖門弟子的陪同下從麥迪那出發了。他們到祖勒·侯萊法時,使者給獻祭牲掛了項圈,打了標記,並受了副朝的戒。”[1811,2711,2712,2731,2732,4157,4158,4178-4181]
第二十六篇:朝覲法典(儀式)1695米斯沃爾和麥爾旺二人傳述:他們說:“在侯代比亞和約那年,使者在千余聖門弟子的陪同下從麥迪那出發了。他們到祖勒·侯萊法時,使者給獻祭牲掛了項圈,打了標記,並受了副朝的戒。”[1811,2711,2712,2731,2732,4157,4158,4178-4181]
第五十四篇:調解2698艾布·伊斯哈格傳述:我曾聽白拉·本·阿齊蔔說:當主的使者和侯代比亞人議定下協約時,阿裡·本·艾布·塔利蔔就把它記錄了下來,其中有“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這樣的話。多神教徒們說:“不能寫‘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這樣的話,因為如果你是使者,我們就絕不會和你作戰了。”使者就讓阿裡把這句話抹去,但阿裡說:“我絕不抹去!”使者就親手把它抹去了。協約由此簽訂,條件是:使者和其門弟子們可以進入麥加呆三天,並且劍不出鞘,弓不上弦。大家問白拉道:“‘朱魯巴尼·西拉哈’意指什麼?”他說:“鞘囊。”[1781,2698,2699,2700,2701,2712,4252]
第五十四篇:調解2699白拉傳述:使者欲在伊曆十一月間做副朝,但麥加人拒絕使者進入麥加。後來,使者和麥加人議定只在麥加逗留三天。在寫議定書時,使者方面的人寫道:“這是安拉的使者穆罕默德所議定的。”麥加人說:“我們不同意這種說法!如果我們知道你是安拉的使者,我們就不會阻止你了。你不過是阿卜杜拉的兒子穆罕默德。”使者說:“我是安拉的使者,也是阿卜杜拉的兒子穆罕默德。”然後,他對阿裡說:“你抹掉‘安拉的使者’一句”。但阿裡說:“不!誓以安拉,我絕不抹掉!”使者遂提起筆寫道:“這是阿卜杜拉的兒子穆罕默德所議定的:不許攜帶武器進入麥加,除非劍在鞘中;麥加人中有欲追隨穆罕默德者,不得帶此人離開麥加;穆罕默德的門弟子中有誰欲留在麥加,不得阻止他。”很快三天的期限到了。麥加人來找阿裡說:“告訴你的朋友,讓他速離麥加,因為期限已到。”使者離開麥加時,哈姆紮的女兒跟著他們喊道:“叔父!叔父!”阿裡就拉住她的手對法蒂瑪說:“抱住你的小表妹。”阿裡、栽德和賈法爾因這女孩子發生了爭執。阿裡說:‘她是我叔父的女兒,我最應該看護她’。賈法爾說:‘她也是我的叔父的女兒,況且我的妻子又是她的姨母。’栽德說:‘她是我的侄女。’使者把這個女孩子判給了賈法爾的妻子,並說:‘姨母等於母親。’使者對阿裡說:‘你屬於我,我也屬於你。’使者又對賈法爾說:‘你的性格和相貌都類似於我。’最後,使者對栽德道:‘你是我們的兄弟,又是我們的釋奴’。”[1781,2698,2699,2700,2701,2712,4252]
第五十四篇:調解2700白拉·本·阿齊蔔傳述:使者和多神教徒在侯代比亞那一天達成了以下三項協定:一、凡是來自麥加方面的人,使者必須把他遣送回麥加;二、穆斯林方面的人如逃到麥加,麥加人無需遣送回此人;三、使者和其門弟子們下一年進入麥加,並在麥加呆三天;他們進入麥加時不得攜帶武器,除了不出鞘的劍、不上弦的弓等。艾布·詹德利戴著腳鐐投奔使者來了,但使者仍把遣送回麥加去了。[1781,2698,2699,2701,2712,4252]
第五十四篇:調解2701伊本·歐麥爾傳述:主的使者動身去朝副朝,但古萊氏的多神教徒們不讓使者進入天房。使者就在侯代比亞宰了牲,並剃了頭。他和多神教徒們議定好:他將在下一年做副朝;屆時,穆斯林不得攜帶兵器進入麥加,除了劍;並且在麥加停留的時間不得超過多神教徒們允許的期限。使者在第二年帶著聖門弟子們做了副朝,他們按照協約進入了麥加。當他們在麥加呆夠三天時,多神教徒們讓他們離開,他們就離開了。[2698,2699,2700,2701,2712,4252]
第六十五篇:戰役4252伊本·歐麥爾傳述:“使者去做副朝時,古萊氏的多神教徒們不讓使者進入麥加,故使者就在侯代比亞獻了牲和剃了頭。他和古萊氏人制定了如下的條約:使者在下一年率弟子前來進行副朝;任何人不得攜帶武器進入麥加;隨身的佩劍例外;只有在被容許的時間內,可以待在麥加。”使者按和平協約在第二年進入了麥加,剛到三天,麥加人就讓使者離開麥加,使者(就率眾)離開了。[1781,1844,2698,2699,2700,2711,2712,3184,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