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篇:壓迫: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論安拉說:“既信真主之後,又表示不信者——除非被迫宣稱不信、內心卻為信仰而堅定者—— 為不信而心情舒暢者將遭天譴,並受重大的刑罰。”(《古蘭經》16∶106)又安拉說:“通道的人,不可舍同教而以外教為盟友;誰犯此禁令,誰不得真主的保佑,除非你們對他們有所畏懼(而假意應酬)。真主使你們防備他自己,真主是最後的歸宿。”(《古蘭經》3∶28)又,安拉說:“在自欺的情狀之下眾天神使其死亡的人,眾天神必定問他們說:‘生前的你們是在什麼情狀之下呢!’他們說:‘我們在地方上是被人欺負的。’他們問:‘難道真主的大地不是寬闊的、能容你們遷移的嗎?’這等人的歸宿是火獄,那是一個惡劣的歸宿。惟老弱和婦孺,他們既無力遷移,又不認識道路。這等人,真主或許恕饒他們。真主是至恕的,是至赦的。”(《古蘭經》4∶97-99)又,安拉說:“你們怎麼不為(保護)主道和(解放)老弱婦孺而抗戰呢?他們常說:‘我們的主啊!求你從這個虐民所居的城市裡把我們救出去。求你從你那裡為我們委任一個保護者,求你從你那裡為我們委任一個援助者。’”(《古蘭經》4∶75)安拉原諒那些弱者,他們沒有能力拒絕安拉命令其遠離的。被壓迫的人是弱者,他不能夠拒絕他被命令要去做的。哈桑說:“‘塔吉亞2026’將會保持,直到複生日。”伊本·阿拔斯說:“如果偷盜者們強迫某人同他的妻子離婚,那麼這種情況下的離婚無效。”伊本·祖拜爾、舍爾比和哈桑給出相同的判決。使者說:“一個人的行為要根據其動機來被考慮。”】[2026]
6940艾布·胡來勒傳述:使者一度一直做著以下的祈禱:“主啊!請你拯救瓦利德·本·瓦利德、賽利瑪·本·希沙姆、安雅施·本·艾布·熱比阿,以及一些貧病交困的信士;主啊!求你嚴厲地打擊穆達爾人,使他們遭受優素福時代的人們所遭受的旱災。”[804,1006,2932,3386,4560,4598,6200,6393,6940]
 【論一個人寧願挨打、被殺和遭受屈辱,也不願昧主】
6941艾奈斯傳述:使者說:“具備了三種品德的人,他已嘗到信仰的美味:1)他喜歡安拉和安拉的使者勝於一切;2)為主而愛人;3)厭惡再次昧主,猶如厭惡被投入火獄中一樣。”[16,21,6041,6941]
6942伊斯瑪儀傳述:我曾經聽塞伊德·本·栽德在庫法清真寺裡說:“以真主發誓,歐麥爾曾經把我捆起來,強迫我背叛伊斯蘭,那還是在他皈依伊斯蘭之前的事情。假如吳候德山因為你們對於奧斯曼所做的事情而移動的話,它就有權利移動呢!”[3862、3867、6942]
6943漢巴布傳述:聖人枕著斗篷在天房的影子下休息,我們向他抱怨遭受昧徒們虐待之苦。我們說道:“你還不為我們向主求援嗎?還不為我們向主祈禱嗎?”聖人說:“你們的前人,有的被抓住扔進坑中;有的被用鋸子殘酷地鋸成兩半;有的被鐵梳刺肉,深至骨筋。即使如此,他們從未放棄他們的信仰!以安拉發誓!伊斯蘭之偉業,必將盛行!(到那時),騎乘者可放心地從賽納到哈達拉茂去,他除了敬畏主外,什麼都不怕。他也不擔心狼吃他的羊。你們啊,太沒有韌性了!”[3612、3882、6943]
 【論一個人在被迫的情況下或者類似的情況下變賣家產還債和其它】
6944艾布·胡萊賴傳述:我們正在清真寺裡,使者出來告訴我們說:“走!到猶太人那兒去!”我們就出發了。當我們來到白圖·米德拉斯的地方後,使者就勸告他們說:“猶太人啊,請你們皈依伊斯蘭吧,這樣你們就會獲致祥和平安。”那些猶太人回答說:“艾布·戛西姆啊,你已經傳達了。”使者說:“這就是我想要的。”使者第二次說了他所說的話,那些猶太人仍然回答說:“艾布·戛西姆啊,你已經傳達了。”使者第三次說道:“你們要明白,這個地方屬於真主和他的使者,我想讓你們離開此地,因此,你們中有家財者,可以把它賣掉。否則,你們應該知道,這個地方是屬於主和他的使者的。”[3167,6944,7348]
 【論強迫下的婚姻是無效的,主說:“不能娶妻者,叫他們極力保持貞操,直到真主以他的恩惠而使他們富足。你們的奴婢中要求訂約贖身者,如果你們知道他們是忠實的,你們就應當與他們訂約,並且把真主賜予你們的財產的一部分給他們。如果你們的婢女,要保守貞操,你們就不要為了今世生活的浮利而強迫她們過性生活。如果有人強迫她們,那末,在被迫之後,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古蘭經》24∶33)】
6945輔士赫軋邁的女兒罕薩儀傳述:我是寡婦之身,我的父親要把我嫁出去,而我又不願意,我就為此去找使者,使者就使得我的父親強加于我的那樁婚姻無效了。[5138,5139,6945,6969]
6946阿伊莎傳述:我問使者道:“主的使者啊!就婚事而言,應該征得婦女們的同意嗎?”使者回答說:“當然。”我說:“女孩們很害羞,當就自己的婚事被征得同意的時候,她們就沉默著不說話。”使者說:“她們的沉默就是同意。”[5137,6946,6971]
 【論一個人在被強迫的情況下把自己的一個奴隸作為禮物送了人或者賣掉了,這是無效的。有人說:“如果一個買者就他的奴隸發了誓,或者他說出了他的奴隸在他死後就會獲得自由的話,那麼他的誓言和他所說的話是有效的。”】
6947賈比爾· 本·阿卜杜拉傳述:一個人已決定把他的奴隸以“死後釋奴”2027作為條件而釋放之,可後來他又發現自己很需要錢。於是他就帶著那位奴隸去找使者。使者問道:“誰願意從我這兒買走這個奴隸?”努埃姆以八百迪爾漢的價錢買下了該奴隸。傳述者說:“我曾經聽賈比爾說,那個奴隸是埃及人,他在當年就去世了。”[2141,2230,2403,2415,2534,6716,6947,7186][2027]
 【論“一刻拉海”(強迫)】
6948伊本•阿拔斯傳述:他就“通道的人們啊!你們不得強佔婦女,當作遺產,也不得壓迫她們,以便你們收回你們給她們的一部分聘儀”這節經文解釋說:“前伊斯蘭時代,只要一個人死了,其親屬有權繼承死者的妻子。他們中如有人願意的話,就娶那位婦人為妻,或者把其嫁給他人,或者不允許該婦女嫁人,他們比女方的家屬更有權處理她,故安拉降下了以上的天經節文。”[4579,6948]
 【論若一位婦女被迫行淫,她不應該遭受懲罰,因為安拉說:“如果有人強迫她們,那末,在被迫之後,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古蘭經》24∶33)】
6949納菲爾傳述:艾布·歐拜德的女兒索菲婭告訴我說:“一個屬於政府的男奴隸在強迫的情況下姦淫了一位元屬於五分之一制的女奴隸。對此,歐麥爾下令鞭打了那位男奴隸,並流放了他。歐麥爾沒有下令鞭打那位女奴隸,因為她是被強迫的。”祖赫利就一個自由人強姦一個女奴隸而且是處女的事件說道:“法官應該按那個女奴隸的價格給予那個強姦犯以懲罰,並對他實施鞭刑。如果遭到強姦的不是處女奴隸,那麼法官不要對於強姦犯給予經濟罰款,但必須對強姦犯實施鞭刑。”
6950艾布·胡萊勒傳述:主的使者說:“伊卜拉欣使者帶著他的妻子薩拉路過一個地方,那裡有一個國王(一說是地方霸主)派人來找伊卜拉欣使者,並要求伊卜拉欣使者把薩拉給他送去。當薩拉被帶來見過那個國王後,他要對她動手動腳。於是,薩拉起身去洗小淨,並祈禱道:“主啊!我虔誠皈依你和你的使者。請你幫我制伏這個逆徒。”那個國王就像得了瘋癲病一樣,他的腿劇烈地顫抖著。[2217,2635,3357,3358,5084,6950]
 【論一個人因恐其同伴遭到傷害而謊稱該同伴是自己的兄弟……。同樣,一個穆斯林應該保護遭受迫害的同伴,為同伴而戰,並且不要把他交給壓迫者。如果一個人為保護受壓迫者而戰,那麼他不必(為對壓迫者造成的傷害)而付償金。如果一個穆斯林被命令喝酒,或者吃死物,或者賣掉奴隸,或者屈招賬債,或者呈出禮物,或者解除協約,如他不聽從,他的父親或者兄弟就會遭到殺害。在這種情況下,他可以做別人要求他做的事情。因為使者曾經說:“穆斯林彼此是兄弟。”有些人說:“如果某人被命令喝酒,或者吃死物,或者殺掉他的兒子或者父親,或者殺掉直系血親。在這種情況下,他不應該聽從,因為他並不是非如此不可。”他們的下面的這番話反駁了上面他們所說的,即“如果某人得知:倘若自己拒絕賣掉奴隸,或屈招賬債,或呈出禮物,那麼自己的父親或兒子將被殺掉。在這種情況下,他可以滿足別人的要求。”那麼,根據‘格亞斯2028’的原則,他的行為已經是不可取消的。不過,遵循‘伊斯提哈桑2029’的原則,我們可以說:“(在強迫的情況下的)任何交易、任何饋贈或任何協議,都是無效的。”以上這些人在親友和其他人之間作了區分,然而沒有根據任何《古蘭經》節文或聖訓對此做出確證。使者說:“伊卜拉欣使者介紹自己的妻子的時候說:‘她是我的妹妹。’他的話的意思是在安拉的宗教上的妹妹。”納赫依說:“如果提出發誓者是一個壓迫者,則對此誓言的判決將根據發誓者的動機。如果發誓者是被虧枉的人,則對誓言的判決將根據他的動機。”】[2028],[2029]
6951阿卜杜拉·本·歐麥爾傳述:安拉的使者說:“穆斯林彼此是弟兄,所以不該欺壓他的兄弟,也不應把兄弟交給壓迫者。滿足穆斯林兄弟的需求者,安拉則滿足他的需求。”[2442,6951]
6952艾奈斯傳述:安拉的使者說:“你當幫助你的兄弟,無論他是一位欺壓者抑或是一位受欺壓者。”人們問道:“安拉的使者啊!我們可以幫助受欺壓者;但是對於欺壓者,我們怎能幫助他呢?”使者說:“你應阻止他欺壓別人,這就是對他的幫助。”[2444,2443,6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