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篇:先買權:

聖訓號正文相關聖訓注釋
 【論財產未分割錢,(夥友)有先買權;如果界限已劃清,則無先買權】
2257賈比爾•本•阿卜杜拉傳述:使者判定:在任何未分開的財產中,皆有先買權。如果界限已劃清,道路已分明,則不再有先買權。[2213,2214,2495,2496,6976]
 【論在合夥生意中,如一方想賣掉其股份,則他應首先通知其夥友,夥友有先買權。哈凱姆說:“如果在賣前已得到擁有優先購買權者的許可,則擁有優先購買權者再無先買權。”舍爾比說:“如果一方在出售(東西),擁有優先購買權者也在場,且始終未表示反對,則擁有優先購買權者已失去先買權。”】
2258阿慕爾·本·舍裡德傳述:我正同賽爾德 ·本·艾布·瓦戛斯一起站著,米斯沃爾•本•麥赫拉瑪來了,他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恰在這時,艾布·拉菲爾——使者的一位釋奴來了,他說:“賽爾德啊!把你的宅院中我的那兩間房子購買去吧。”賽爾德說:“誓以安拉!我不會購買你的房子。”米斯沃爾說:“誓以安拉!你應該買下它。”賽爾德說:“那我出的價不會超過四千個迪爾汗(銀幣),而且還得延期付款。”艾布·拉菲爾說:“有人曾給我五佰第納爾(金幣)購買那兩間房子。要不是聽使者說‘近鄰最有先買權’這句話,我絕不會放棄高價而以低價把房子賣給你。”於是,他把房子賣給了賽爾德。[2258,6977,6978,6980,6981]
 【論哪位鄰居最應得到饋贈】
2259阿伊莎傳述:我問使者道:“使者啊!我有兩位鄰居,哪位最應得到我的饋贈?”使者說:“門離你更近的那一位。”[2259,2595,6020]